實驗結果的解釋其實有可能錯的!但許多同學也認為這樣不太合理,這是因為過往太著重教科書內的知識,認為解釋(即答案)祗應有一個,既然祗有一個,便一定是對!
但真正的探究實驗,解釋實驗的結果其實祗是一項推測而已,要驗證實驗解釋是否正確,許多時要進行其他實驗才能證實。
舉個例子,參考以下結果:
陽光強度 | 植物光產生氣泡速率( /min) |
1 | 10 |
2 | 20 |
3 | 30 |
4 | 40 |
5 | 50 |
根據報告結果,陽光強度與植物產生氣泡速率成正比,由於產生氣泡速度可視為是光合作用速率,因此陽光強度愈高,光合作用速度便愈快。(這是描述實驗結果)
但為什麼陽光強度愈高,光合作用速度便愈快? 這便需要你解釋這一實驗結果!
你一定以為這結果很容易解釋,當陽光強度愈大時,光提供較多光能,光合作用速率愈較快。(標準答案呢!)
慢著,假如你不懂得光合作用機制,你可會祗得一個解釋?(試把你想像成是許多年前的科學家一樣),可能你會如下解釋:
當陽光強度增加時,溫度也一樣增加,溫度增加,化學反應速度也跟著增加,這很正常! 而光合作用肯定是一項化學反應,因此,陽光強度增加時,溫度增加,光合作用速率便增加了! 很合理吧?
來到這裡,可能你開始有點迷茫了,以下2個解釋也挺合理呀!
解釋1, 陽光強度增加,光度增加,提供較多能量,因此光合作用速率增加。
解釋2, 陽光強度增加時,溫度增加,分子間動能增加,反應速率增加,因此光合作用也跟著增加。
當然,現時我們知道解釋(1)才是真正的主要原因。但解釋(2)又錯在那裡? 你又可以想想,從前的科學家是如何估計解釋(1)才是真正的原因。(是接著做一連串的實驗呢!)
備註: 其實解釋(2)也不可以算錯,在某一範圍溫度下,溫度的影響是有的,但超過其一溫度,光合作用的速率便不會比正比例地(相對溫度而言)增加,顯示另一因素(即光能)才更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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